張家港,隸屬于江蘇省蘇州市,位于中國大陸東部,長江下游南岸,東南與常熟相連,南與蘇州、無錫相鄰,西與江陰接壤。早在2015年左右,張家港便開始了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如今多數農村污水處理項目進入了運營期。為進一步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的設備運作維護、提升管理效率,充分發揮污水處理項目經濟效益,持續改進城鎮水環境治理和農村環境衛生。近日,張家港市新頒布了《張家港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下稱《辦法》)
《辦法》對張家港區域內污水提升泵站、農村廢水主支搜集管道網、廢水處理機器設備等農村污水處理設備,創建由市、鎮、村、水務集團和第三方運維管理組織構成的“五位一體”運維服務組織結構,并確立各行為主體的相關義務和工作標準,產生了以區鎮為管理方法行為主體,落實措施運維服務工作中,村(小區)為貫徹落實行為主體,農民為獲益行為主體,第三方技術專業組織為服務項目行為主體的運作維護保養體系管理。
《辦法》明確農村污水處理設備運作維護保養內容和規范,搞好農村衣食住行廢水處理系統軟件的“防常見故障、防阻塞、防損壞、防漏水、保安全、保運作”和水體水流量檢驗工作中,創建數據監控、巡視維護保養、設備升級等運維管理工作規范和考評問效規章制度,確保農村衣食住行污水處理設備長期性平穩運作。
《辦法》確立農村衣食住行污水處理運維管理經費預算采用市財政局補貼和鎮財政局綜合配套設施的方法給予處理。市水務局會與檔案局、生態環境局、區鎮科學研究計算農污預算定額和保養經費預算,依據年終考核結果和本年度保養合同書明確發放地市級資產補貼額度。
除此之外,《辦法》還確立市水務集團和各規劃區應公示公告運作維護保養信息內容,加大宣傳力度農村污水治理設備運維服務的必要性,接納社會發展、群眾監管,構建全社會發展參加農村衣食住行污水處理的良好環境,積極推進我區農污整治重中之重從基本建設向管理方法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