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起,《小型生活污水處理設備標準》T/CCPITCUDC-001-2021團體標準已經正式實施。今天資深污水處理設備廠家力鼎環保將和大家介紹下生活污水處理設備的檢驗項目和檢測方法。
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可分為出廠檢驗和形式檢驗兩大類。檢驗項目包括外觀、水密性、抗壓性、出水水質、噪音、臭味、能耗、安全防護要求等項目。
一、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出廠檢驗
每套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在組裝完后出廠前,都需要進行出廠檢驗,各項質量指標符合要求的判定為合格產品,如果有不和可的允許修繕,修繕后仍然存在問題的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二、設備在下列情況下,應進行型式檢驗:產品定型生產和產品轉廠的定型鑒定;產品設計、結構、材料或工藝有重大改變時;停產超過1年恢復生產時;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正常生產每3年進行一次。
三、哪些問題可判定設備不合格
1、 出水水質指標中有一項不合格者,判定為不合格品;
2、 水密性、抗壓性、出水水質、噪音、能耗、臭味、安全防護要求中任意一項不合格判定為合格產品。
以上就是生活污水處理設備產檢的檢測方法和檢驗項目。更多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工藝技術介紹請關注力鼎環保下期內容。